修改投資法?會嚇跑國際投資者嗎?

【原標題】朱馬別科夫:目前的投資法應該保持不變,否則我們會嚇跑投資者

 

4月19日,吉爾吉斯斯坦(簡稱:吉國)議會召開憲法立法、國家結構、司法和法律事務及法規委員會會議,會上討論了關于修改《吉爾吉斯共和國投資法》和《吉爾吉斯共和國仲裁法》法律草案。

 

 

議員達斯坦·朱馬別科夫認為,現行法律應保持不變。

 

他說:“大型投資者在投資一個國家之前會研究其立法框架,如果我們從法律上剝奪了國際仲裁法院中投資者的自主能力,那么我們可能會嚇跑投資者。因此,我反對修改《吉爾吉斯共和國投資法》。”

 

然而,司法部第一副部長扎雷瑪·阿斯卡羅娃指出,這是國際慣例。

 

“我們研究了國際經驗,發現取消投資者主動向國際法院申訴的能力不會影響投資的流動。”她說。

 

阿斯卡羅娃說,存在投資者不履行義務的情況。因此,國家必須捍衛自己的利益。這些變化并沒有禁止投資者向國際仲裁法院上訴,但首先可通過協商、談判和當地法院盡可能解決爭議。

 

朱馬別科夫則表示,在國際法庭上贏得爭議只會增加該國的威信。

 

“那么為什么需要這些改變呢?”他憤憤不平。

 

吉爾吉斯斯坦是不信任國際仲裁法院嗎?如果投資者違約,爭議會在那里得到解決,國家會勝訴。這樣一來,這個國家的威信只會越來越高。如果改變投資法,地方法院將做出有利于國家的裁決,投資者隨后仍然可以申請國際仲裁,如果投資者勝訴,那么吉爾吉斯斯坦將在國際舞臺上處于不利地位。”

 

編譯:柳德米拉

來源:vesti.k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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